警 情 通 报
近日,海宁警方连续查处两起以扬言跳楼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9月10日16时,郑某(女,39岁,浙江省桐乡市人)因与海宁市许村镇某企业发生经济纠纷,协商未果后,爬上该企业五楼天台扬言跳楼自杀,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且不听民警劝阻,拒绝返回安全区域。郑某被海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
9月11日21时,周某(男,31岁,云南省砚山县人)因与妻子发生矛盾,爬上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某租房四楼窗台扬言跳楼自杀,从而引发附近群众围观,造成道路交通堵塞。周某被海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解决矛盾纠纷要通过合法合理途径,采取极端做法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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