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一男子因朋友酒驾被警察处罚感到不满,竟借着酒劲打起了警察,这胆子大的也是没谁了。2016年3月25日,他站在海宁法院的被告席上,要为他的冲动“买单”。当他回想起那晚的事情,真是悔不当初。
阿勇,30岁,安徽人。他回忆道,2015年10月21日晚上,他和几位挺要好的老乡一块儿聚餐,觥筹交错,不亦乐乎。饭后,大家打算去KTV吼两嗓子,阿勇的好友小春虽已白的啤的下肚了,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载着他们去KTV,不想KTV门口他们遇到交警检查,喝了酒的小春被交警带回所里协助调查。正当警察打算把小春的车子开走时,阿勇“酒劲”上来了,他猛的用背包打了汽车的后备箱,民警小徐上前对阿勇说:“你不可以这样。”阿勇此刻抓住民警的衣服不放,推搡、拉扯、脚踢的方式殴打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们,场面极其混乱。2015年10月23日,阿勇被海宁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阿勇因不满交警处理小春的酒驾行为,以暴力手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阿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后悔地说:“我真的做错了,我要向执法人员说一声抱歉。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海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