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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市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我市已经接到通知,从9月21日起正式停止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项业务。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平时所说的“单身证明”。“我市办理‘单身证明’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市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逐年递增的“单身证明”出具数量,是因为“单身证明”存在所谓的需求市场,如房产交易、遗产继承、银行信贷等都要审核“单身证明”。其中,开具“单身证明”的理由以银行信贷居多,其次为房产交易。刚刚买了新房的市民张女士听说单身证明废止的消息,表示非常高兴,“以后再也不用专门跑一趟开单身证明了,省时又省事。”
一张“单身证明”只能用一次,一些人由于频于信贷和其他原因,甚至出现过有人在一年内来婚姻登记处申请数次“单身证明”的例子。去年,海宁婚姻登记处共开具了5682份单身证明,远远超过了办理婚姻登记的数量。然而,该证明逐渐被泛用,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
单身证明取消后,民政部门不再开,那在以后办理业务的时候该怎么证明婚姻状态呢?据介绍,将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再让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减少市民的麻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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