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太激动啦!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月15日,尽管天气寒冷,但王小姐的心中暖暖的。当天,市人民法院成功为130余名工人“发上”了迟来的工资,总计150多万元。 王小姐告诉记者,这次在法院拿到前公司拖欠了许久的工资,合计1.6万元。 2014年下半年,黄湾一家新能源公司因管理不善倒闭,拖欠公司50余名职工9个多月工资50余万元。另外,该公司在建工程拖欠70余名建筑工人99万余元。 之后,海宁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资产处置。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公司职工向海宁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建筑工人通过黄湾镇(尖山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支付其应得款项99万余元。工人们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该公司查封,启动评估拍卖工作,2015年12月拍卖成功。 1月15日,海宁法院执行人员在法官接待室为130余名工人发放工资,由于很多工人是外地前来打工的,为了方便他们,海宁法院分时段为其发放银行存单,工人们凭着自己的身份证前来领取。来自江西的建筑工人陈师傅说:“我拿到了2万多元的工资,可以回家过个安心年了!” 海宁法院执行局局长程建国告诉记者:“当企业发生欠薪以后,工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法律、司法和仲裁等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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