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在线

查看: 352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扫黑除恶”海宁警方一直在行动!

[复制链接]

815

主题

896

帖子

6271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271


为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海宁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切实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宣传舆论攻势,今天上午,海宁警方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报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孙玺向全市各家媒体通报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回答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

公安在行动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上级公安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举全警之力,重拳出击,着力打好“部署战”、“摸排战”、“攻坚战”和“宣传战”等“四战”,取得了扫黑除恶效能持续提升、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发展软环境持续优化等“四个持续向好”的成效。



全力打好“部署战”


去年1月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市公安局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机制近20份,常态化落实每月党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先后召开全局部署会5次,专题会商会10余次,专案会商会70余次。并强化督导通报、挂牌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并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专题学习,提升办案队伍整体素质。去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现场会在海宁召开,市公安局作了先进经验介绍。



全力打好“排摸战”“宣传战”


市公安局根据我市实际,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机制,以线索排摸“四长责任制”要求,强化线索排查。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下发线索,由线索核查工作专班立接立查,确保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确保每一条线索结论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同时,积极发动各警种深入社区、企业、商场、娱乐场所等开展专题宣传,印制发放公开信、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又先后在长安镇、许村镇等地召开黑恶案件通报会,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还通过建立举报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站专栏等方式,畅通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此外,还组织全局对五年来涉黑涉恶警情、已打处的黑恶案件、下行案件、信访案件等逐一开展“回头看”,重点对“老社会”、人民群众嘴上、眼中的“黑恶势力”展开“地毯式”大摸排,确保线索摸排见底、见效、见质,全面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全力打好“攻坚战”


市公安局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化落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两个重点。截至目前,已先后攻克“12.21”套路贷案、“5.16”地下维权案、“03”土方案、“09.25”村霸案等一批具有地方影响力的黑恶案件,查扣、冻结黑恶案件资产折合人民币2600余万元。

省委政法委督办的“12.21”套路贷案件,是以主犯张某为头目,黄某某、马某等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针对学生、未成年人进行“套路贷”,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接到线索后,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迅速展开部署,集中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班,历经近一年的努力,2018年12月28日该案涉案人员一审宣判,主犯张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该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嘉兴全市首起当年抓捕、当年侦办并于当年判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专案组荣获了省厅集体二等功。

还有以陆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近年来,海宁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反映以陆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致多名被害人成为高息贷款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后又通过言语恐吓、暴力殴打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偿还债务,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害。接到线索后,海宁市公安局迅速组建专案组进行深挖研判,历经数月艰苦侦查后,充分摸清以陆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及组织架构。时机成熟后,专案组对该团伙集中收网。 2019年1月,以陆某某为首的团伙成员17人依法宣判,其中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余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六年不等。



另外,以陈某某为头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在海宁西片地区充当“地下维权队”,大肆使用巡查、恫吓、扣货、强迫签署协议等手段,横行霸道、欺压商户,致使许多商户不堪其扰。线索汇集后,我局经过四个月的深挖研判,于2018年9月,一举抓获包括主犯陈某某在内的组织成员11人。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潮乡卫士”的使命和担当,咬定扫黑初恶三年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疑难案件的专案攻坚力度,重点铲除一批根基深、实力强、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以及海宁“两个高水平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最后,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市公安局将按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人人有责
海宁公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73-87233101 或 110
🔹举报信件地址:海宁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314400
🔹网络举报:在本微信公号下方点击“有奖举报”选择“涉黑涉恶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信息,市公安局将依法严格保密。

通讯员:褚勤超  
审核:海宁市公安局扫黑办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72

帖子

61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2
沙发
发表于 2019-4-18 13:13:06 | 只看该作者
朋友不错,谢谢您的努力,顶了












外贸公司实习报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min 的最新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